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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10000场 江西部署开展“应急疏散大演练”行动

2022-03-06 12:21来源:应急管理部

    日前,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下发通知,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“应急疏散大演练”专项行动。专项行动以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为主要对象,以每年10000场的任务量推进,旨在增强公众应急避险意识,提高单位风险化解能力。“开展应急疏散演练,既是法律规定,更是现实需要。”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朱飞勇介绍,近年来,省内外由于没有及时组织疏散、正确进行逃生导致的火灾亡人事故时有发生,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行动意义重大。

 

据了解,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江西省消防条例》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,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是单位消防主体责任之一,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,未按规定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的,可以依法进行处罚和追责。

真训真练、规范实用是此次“应急疏散大演练”行动的基本要求。“5号楼长!5号楼长!消控室呼叫!请立即前往202室查看确认火情。”3月1日,在南昌绿康国际老年城,一场应急疏散演练正在开展。演练现场,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二站副站长曾昽全程参与并不时记录。

“在开展演练前,我们就督促这家养老机构制定完善预案、开展预案培训、细化演练流程等工作。演练结束后,该单位对演练各个环节进行总结评估,针对演练行动暴露出的问题与不足,对预案及时进行调整完善,力求让预案更具针对性、实用性和可操作性,确保一旦发生火灾,人员能第一时间科学、有序疏散逃生。”曾昽说。

为推动应急疏散演练规范、高质、有序开展,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履行好消防工作统一领导职责,把应急疏散演练纳入日常督查、年度消防工作考核项目,政府机关带头组织演练。各职能部门要履行好依法监管职责,指导、督促系统行业开展演练。各单位要履行好消防工作主体责任,制定、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结合预案开展培训、组织演练。

“发生火灾时,是否采取正确的方法避险和疏散逃生,是保护生命安全的第一道防线。”朱飞勇表示,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,火灾高危单位应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,其它单位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。消防救援部门也将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,对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情况进行监督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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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安全应急信息网 编辑:唐启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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