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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

2022-04-16 08:16来源:农业农村部

       为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,有效预防、控制、净化、消灭动物疫病,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,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,我部起草了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
  1.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网址:www.moj.gov.cn、www.chinalaw.gov.cn),进入首页主菜单“立法意见征集”栏目提出意见。 

  2.登陆农业农村部网站(网址:www.moa.gov.cn),进入上方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“征求意见”,点击“农业农村部关于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”提出意见。 

  3.电子邮件:fgslfc@163.com 

  4.通信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医政与检疫监督处,邮政编码:100125 

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。 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

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.docx

 

农业农村部 

2022年4月15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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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安全应急信息网 编辑:唐启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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